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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生离校时间

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曾照香

副组长:宋涛、王升勋

成 员:王尧、胡玉叶、祝木田、李高建、冯泽虎、牟秀颖、孟昱及各毕业班导师。

三、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补考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秘书科、各教学部

补考工作根据教务科研处的统一安排,由教育教学秘书科组织落实,各教学部配合,5月27日前完成。

(二)组织毕业生论文答辩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论文答辩(毕业设计)工作由各教学部具体组织落实,在6月2日前完成。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三)上报就业方案

责任人、责任部门:王升勋、各教学部

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的要求,6月10日至6月25日期间将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表、劳动合同、入伍证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典型就业案例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马宁老师。

(四)毕业生体检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已与附属医院沟通协商好,学生体检安排在5月26日,具体组织实施由各教学部负责。

(五)毕业生欠费清缴及教材费结算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1.欠费清缴:各教学部根据财务处列出的欠费清单,做好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2.教材费结算:根据教务科研处提供并编制的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经教学部核对无误后报财务处审核,进行多退少补,6月30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按照学生处的部署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201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工作,具体落实由各班级导师负责,6月30日前完成。

(七)户口迁移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上报省厅的就业方案,通过保卫处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7月8日前完成。

(八)公物押金清退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以各教学部为单位清查公物损坏丢失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列出理赔清单报资产处、后勤服务管理处,经资产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审核后交财务处结算。图书由图书馆清查后报财务处结算。6月30日前完成。

(九)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党、团关系转移分别通过组织人事处和团委办理,7月11日前完成。

(十)组织大专毕业生集中返校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7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前返校。在毕业生集中返校前,各教学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学生在校时间,毕业生离校工作力争在7月11日完。

(十一)毕业鉴定和教育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进行鉴定并做出处理;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积极开展校友事迹报告会和为母校添光彩活动,认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使广大毕业生带走知识、技能和理想,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和思念,做到愉快、和谐、文明、安全离校。7月11日前完成。

(十二)毕业典礼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7月11日上午9:00在北校区主楼前广场举行,各教学部要提前通知学生返校,班导师要组织并带队参加,按照划分的场地位置按时参加典礼,并负责维持好会场秩序。

(十三)会签

责任部门:系(院)、财务处、图书馆、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教务科研处

7月11日毕业典礼后,由学生处牵头,学院相关部门在北区图书馆一楼大厅为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十四)毕业证、报到证发放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无遗留问题毕业生,不需要填写离校清单,由学院直接到教务科研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然后分发给各教学部,无遗留问题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报到证由班级导师发放并做好登记,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特殊情况需代领的,要登记好代领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凡经相关部门审核存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教务科研处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签字并摁手印)。

(十五)毕业生档案转递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毕业生离校后,各教学部按照学院新修订的《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高考高中(中专)档案、学习成绩单、职业资格鉴定材料、体检表、奖励材料、受处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党团关系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十一项内容。

7月20日前各教学部将合格档案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由就业指导处按照程序寄送到毕业生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对档案遗留问题,要及时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备案并妥善处理

(十六)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按照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各教学部要全面做好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足额完成预征报名工作。

(十七)照集体像

责任部门:各教学部

以教学部为单位组织照毕业集体照片(可按班,也可照大合影),照片电子版由教学部存底并报校友筹建办李明顺和学生处朱琳邮箱,7月11日之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提前准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方便。

(二)确保安全。毕业生返校后,各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加强值班,教学部和班导师要深入毕业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引导教育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严禁毕业生聚餐酗酒,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 热情服务。在毕业生离校前后,各教学部要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落实工作,为毕业生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就业率和签约率稳中有升;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落户、改派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做好报到、落户、档案查询等工作。对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要提前通知,并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力争在返校前进行处理和解决,缩短毕业生的留校时间,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提供一切方便。

附件

1.2013届大专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程表

2.2013届毕业生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3.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3届大专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程表

主要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时间

备注

1

毕业生补考

教务科研处、各系(院)

6月30日前

2

毕业生论文答辩

各系(院)

6月30日前

3

上报就业方案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

6月30日

4

毕业生查体

各系(院)、附属医院

5月20日-7月11日

各系(院)可与附属医院提前联系

5

以系(院)为单位清理教材费等交费情况,并将清退名单交财务处。

各系(院)、财务处、教务科研处

6月1日-6月30日

6

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确认

学生处、各系(院)

6月30日前

7

办理学生户籍转移手续

保卫处、各系(院)

6月1日—7月11日

8

公物押金清退。清退工作结束后,各系(院)以班为单位集体盖章

各系(院)、图书馆

6月1日-6月30日

9

党团关系

组织人事处、团委、各系(院)

7月11日前

10

毕业生欠费的清缴

各系(院)、财务处

6月1日-6月30日

11

联合办学毕业生离校

双方相关部门

7月11日

12

中专毕业生离校

相关部门

7月11日前

13

大专生毕业典礼

学生处、院办、各系(院)

7月11日9:00

北区广场

14

会签

各系(院)、有关处室

7月11日9:00—16:00

地点在北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15

报送缓发毕业证的学生名单

各系(院)、相关部门

6月30日前

16

整理、移交毕业生档案

各系(院)、教务科研处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7月13日-7月20日

7月16日—7月20日期间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17

指导毕业生报到

各系(院)、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7月11日-8月15日

18

毕业生入伍预征

保卫处、学生处、各系(院)

5月1日-10月11日

附件2

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系(院) 年 月 日

姓名

学 号

班 级

缓 发 原 因

备注

注:相关系(院)、处室于6月30日前,填好后发至教务科研处(刘心怡),教务科研处汇总后于7月8日前发给相关系(院)、处室。

附件3

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专业 : 班级: 姓名:

2013年 月 日

系 (院)

(章)

图 书 馆

(章)

(北区主楼405室)

财 务 处

(章)

(北区主楼105室)

教务科研处

(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

(北区主楼927室)

注:1、大、中专毕业生皆可使用

2、经上述部门签字或盖章后,教务科研处发放毕业证书;

3、对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有关处室必须告知其遗留问题;在遗留问题未处理之前缓发毕业证书;

4、此表交由教务科研处学籍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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