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联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友工作 > 校友联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友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大学院校友会筹建工作力度,根据学院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友信息收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集校友信息的范围。自1956年建校(含淄博商校、淄博化校、淄博工贸中专、淄博城建中专、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淄博卫校、淄博第二卫校、山东轻工美校、淄博稷下(专修)学院)以来的历届毕业生校友与学院教职工(含在以上学校任职、任教、工作过人员)校友的信息。

二、工作任务。各部门收集校友信息工作任务(附表一)。

三、完成时间。请系(院)、有关部门快速推进,于2011年11月4日前基本完成校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任务。

四、材料报送。自第八周(10月9日)开始每周五下班前将《淄博职业学院校友会校友信息汇总登记表》(附表二)、推荐的优秀校友等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校友会筹建办荆秀丽(学生处)办公平台邮箱。

五、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办与校友会筹建办负责对校友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考核,每周进行汇总通报。

六、工作要求

1.信息收集整理。根据工作任务,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收集、整理校友的信息资料,做到准确、详实,填写并保存《淄博职业学院毕业生校友登记表》、《淄博职业学院校友会校友信息汇总登记表》。

2.遴选推荐优秀校友。各系(院)要挖掘校友当中的典型,掌握优秀校友的工作动态,收集优秀校友的工作照片、简历及工作成就等材料,为召开校友会成立大会奠定基础。

3.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广泛收集校友信息。

4.高度重视。收集校友信息是校友会工作的重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困难,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各部门收集联络校友信息工作任务表(附表一)

2.淄博职业学院校友会校友信息汇总登记表(附表二)

3.淄博职业学院毕业生校友登记表(附表三)

4. 淄博职业学院历年招生及毕业生专业一览表(讨论稿)(附表四)

校友会筹建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