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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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

第二条社团宗旨:现技能风采、弘扬工匠精神

第三条社团口号:技能改变命运,实力成就未来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一条入会条件:

(一)遵守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承认本章程,热爱本协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三)道德品质好,能够团结会员,乐于奉献。

(四)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协会:

1) 受学校校纪校规处分(警告以上)的。

2) 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的。

3) 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

第二条入会程序:

(一)向本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入会申请表,社团社长审核。

(二)初审后,经过面试合格者办理入会手续。

第二条会员权利:

(一)相对非会员,会员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二)会员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技能竞赛的权利。

(三)会员有监督会长、部长的权利。

(四)有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五)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六)本协会的成员平等享有所有权利。

(七)队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义务:

(一) 维护社团利益和荣誉。

(二) 执行社团决议。

(三) 遵守各种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

(四) 会员有协助会长、部长处理协会有关事务和服从管理的义务。。

第四条会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

(二) 学院支持补助。

(三) 本社团依照学院章程取得的合法收入。

(四) 社团企事业或企事业人士赞助支持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权利

第一条组织机构:

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技术部、活动部、组织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另设有由实训部教师组成的顾问指导委员会。会长和部长组成协会理事会。

第二条职责:

(一)会长:负责协会事务的总体组织和统筹,代表协会出席各种会议及宣布协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处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技术部:负责对整个协会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会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开发。制定采购计划和培训计划、选拔优秀会员,管理好实验设备。(技术部主要责任:参加市级以上的技能大赛)

(三) 活动部:负责协助会长做好日常管理和会议记录,负责对外宣传和财务,负责起草学期活动计划、总结报理事会批准。

(四)外联部:积极对外开展交流,与院内各社团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教师授课、讲座。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工作。例外,外联部主要负责活动经费的来源。

(五)组织部:负责协会和会员档案管理、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会员进行表彰和处罚。负责元器件的采购、保管、发放和销售。

(六)理事会职责:谈论日常事务,审查和通过本协会重大决策。

(七)顾问指导委员会:指导协会的发展,为协会开展讲座。

第四章负责人产生及罢免程序

关于“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团委会的选举产生:

(一)社团团委会会长由社团会长提名。

(二)社团副团委会会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本社团会员有资格参

加竞选。

(三)“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的团委会会长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关于“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各部门部长的选举产生:

(一)“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新一任各部门部长的候选人由社团团委会提名,民主投票通过。

(二)“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秘书部将各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并上报团委会,由系团委、会长最终确定新一届各部门部长的名单。

(三)社团各部门部长的任期为一年。

第五章奖罚制度

奖励与处罚

(一)平时活动成果可与本系学生成绩考核加分制度相结合;

(二)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可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社团自行为会员设立奖项;

(四)不遵守本章程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一条经费的来源:

(一)经批准统一的创收和服务收费。

(二)上级主管部门支持。

(三)商户、企业的赞助。

第二条经费的支出:

(一)日常活动开支

(二)购买设备和元器件。

(三)聘请教师讲座、授课。

第七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训室管理

(一)实训室为“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活动的固定场所,由会长管理。

(二) 会员在制作过程中要认真、谨慎,注意用电安全,制作完毕后要拔掉电源,收拾好桌面上的工具。

(三)实训室内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与学习、训练无关的活动。

(四)在实训室内学习、训练时,不得做出与身体不符的言行。

(五)各会员要确保本实训室安全,离开前无比拔掉所有电器电源插头,断开电源总开关,锁好门窗

第一条:会员管理

(一)协会举办活动时,原则上是所有会员都必须参加,但不排除特殊情况,有事不能参加的会员要提前至少一天向组织部反应,未经允许者,记录档案。累计五次者,开除社团。

(二)技术部第二年开始纳新,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二年级以上),其社团会员优先录取。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如需改动需理事会及各部门协商。

第二条本章程自表决通过之日生效。

电子电子工程学院团总支

集成电路“芯”动能科技创新社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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