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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意见

各系(院)、处室:

按照 “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走势,培养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质量立校观念;突出高技能教学特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特点”的办学指导思想,为加强 “双师”素质培养,提高教师实践技能,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9]54号),结合我院暑假时间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意见:

一、实践锻炼时间

2012年暑期五至十天,至少五天。

二、参加实践锻炼人员

各系(院)的专任教师、学生导师及校内兼课教师。

三、实践锻炼方式

利用暑假期间,由各系(院)统筹组织或教师自行选择时间,通过以下几种类型参加实践锻炼:

1、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2、到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科研与技术推广活动。

3、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4、到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或实践活动。

5、进行社会调研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锻炼保障措施

1、两级管理

(1)各系(院)成立系(院)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系(院)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和管理本系(院)教师实践锻炼活动。

(2)各教育教学部负责本部教师及学院兼课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的制定和检查落实。教师个人实践锻炼计划要实事求是,要有明确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方式、时间、单位和成果展现等。

2、两级督导

(1)学院成立教师实践锻炼督导组。

组长:崔奎勇

副组长:窦乐江、盛成乐

成员:绩效考核办、教务科研处、组织与人力资源处相关人员。

负责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凡有弄虚作假,虚报冒充等情况将通报系(院)。

(2)各系(院)成立督导组。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管理、监控,对教师实践锻炼能力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实践锻炼结束时出具实践锻炼鉴定意见。

3、评选先进

学院将根据实践锻炼的组织、督导、参加情况和实效等,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实践锻炼要求

1、暑期实践锻炼要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为宗旨,以探讨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的方法、途径为重点,以解决专业建设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突出管用和实效的原则。

2、各系(院)、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的制定实践锻炼计划,切切实实参加实践锻炼,切勿搞形式、走过场。

3、各系(院)、教育教学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实践锻炼。范围内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确因特殊情况在暑假不能参加实践锻炼的,可利用其他时间弥补。参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培训的教师,可不参加实践锻炼。

4、各系(院)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系(院)教师和为本系(院)兼课教师的实践锻炼计划表和成果材料。

5、各系(院)“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方案”和本部门每位教师的“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电子稿,于2012年7月13日(周五)前打包发至教务科研处马骥邮箱。

6、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于2012年9月3日(周一),以系(院)为单位,交教务科研处师资督导科备案。

附:1、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

2、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组织与人力资源处、教务科研处、绩效考核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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