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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方案

按照 “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人才需求市场;专业锁定市场走势,培养跟踪就业岗位;把握高职发展前沿,树立质量立校观念;突出高技能教学特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特点”的办学指导思想,为加强 “双师”素质培养,提高教师实践技能,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09]54号),结合我院暑假时间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方案:

一、实践锻炼时间

2011年暑期五至十天,至少五天。

二、参加实践锻炼人员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的全体教师、学生导师及校内兼课教师。

三、实践锻炼方式

利用暑假期间,由教师自行选择时间,通过以下几种类型参加实践锻炼:

1、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2、到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科研与技术推广活动。

3、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4、到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或实践活动。

5、进行社会调研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实施

本学院成立以院长为领导的工作小组,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下达年度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各教学部、相关科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所形成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成果资料。

组 长:曾照香

副组长:宋涛、王升勋

成 员:王尧、胡玉叶、祝木田、李高建、冯泽虎
1、各教学部、相关科室于7月12日前确定参加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并指导教师选择实践锻炼方式和单位,确定实践锻炼目标、内容、时间及地点,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汇总后报教务科研处、绩效考核办公室。
2、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变更实践锻炼单位、时间、地点等内容的教师,须向院长、部长提出变更申请,同意后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3、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实践锻炼或中途中断实践锻炼的教师,须向院长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报教务科研处备案,并择期重新参加实践锻炼。

五、保障措施

1、两级管理

(1)成立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教师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和管理本院教师实践锻炼活动。全面负责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指导、过程监控和安全管理。

(2)各教育教学部负责本部教师及学院兼课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的制定和检查落实。教师个人实践锻炼计划要实事求是,要有明确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方式、时间、单位和成果展现等。

2、本学院成立督导小组

组长:曾照香

副组长:宋涛、王升勋

成员:王尧、胡玉叶、祝木田、李高建、冯泽虎。

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随机督导、检查、管理、监控,对教师实践锻炼能力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实践锻炼结束时出具实践锻炼鉴定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虚报冒充等情况将全院通报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评选先进

学院将根据实践锻炼的组织、督导、参加情况和实效等,分别按20%评先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实践锻炼要求

1、暑假实践锻炼要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为宗旨,以探讨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的方法、途径为重点,以解决专业建设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突出管用和实效的原则。

2、各教学部、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的制定实践锻炼计划,切切实实参加实践锻炼,切勿搞形式、走过场。

学院、教育教学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实践锻炼。范围内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确因特殊情况在暑假不能参加实践锻炼的,可利用其他时间弥补。

3、各教学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教师和为本部门兼课教师的实践锻炼计划表和成果材料。

4、各系、处室负责对教师实践锻炼实施全过程监控,并根据《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有关内容完成考核。未经批准而未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含实践锻炼单位鉴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5、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于2011年9月1日前,以教学部为单位,汇总后交教学秘书办公室,并报教务科研处师资督导科备案。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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