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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第九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5    作者:牟秀颖     来源: 院团委     点击:

各系(院):

为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建设,本学期学院举办第九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淄职院”精神,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不仅注重学生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方面的培养,同时也注重学生在个性和特长方面的培养。以“文明、素养、责任、卓越、品质”为文化节主旋律,将思想道德、科技文化、理念和行为融为一体,倡导精英战略、精英文化,形成我院践行独特的校园文化模式。

二、活动时间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三、申报时间

请于9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院团委孙婧邮箱,对中午12点前未发送者进行通报。

四、组织形式

1、学院级活动

学院级活动主要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主办方为院团委。拟开展活动:开幕式暨迎新晚会、闭幕式、新生才艺大赛(包含主持人、歌手、舞蹈等各类比赛)、篮球赛、一二.九长跑。各系(院)可积极申请承办院级活动,并填写相应表格(附件二)。

2、系(院)级活动

(1)各二级学院要举办本院的文化节,制定本院文化节方案(附件二、文字版),并填写活动配档表(附件三、表格版),报团委审批。院团委将各二级学院的文化节融入学院第九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方案。

(2)鼓励各系举办本系的文化节,如有难度,可推报1-2个活动纳入学院整体文化节方案,申报活动需填写配档表(附件三、表格版)。

(3)系(院)级活动主要面向本系(院)学生开展,经院团委审核同意后也可面向全院学生,允许系(院)与系(院)或各类组织联合举办。所有活动在举办前,需将活动方案报院团委审批。

五、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各系(院)组织开展的活动由各系(院)自行奖励,将获奖情况及所有活动材料以电子版活动项目书(照片为JPG格式,不插入文档)的形式报院团委备案,团委统一下发表彰文件和证书。

附件一:系(院)申报材料

共青团淄博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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