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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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学雷锋树新风促学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培育优良学风,优化育人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院内涵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二轮人才培养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百梅

副组长:姜义林、袁长明

成 员:于孝廷、窦乐江、各系(院、升学办)主任(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于孝廷 窦乐江

副主任:朱爱青、王维兴、潘学海、马骥、房泽海、杜元刚、谢宜刚、张树礼及各系(院、升学办)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成 员:团委学生处、教务科研处与系(院)相关人员

秘书长: 房泽海、谢宜刚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雷锋在学习上善于“挤”和“钻”的钉子精神;

(二)解决以学生迟到和旷课为重点的课堂秩序问题;

(三)治理以学生酗酒与斗殴为重点的违纪现象问题;

(四)纠正学生不讲卫生、在教室就餐及在日常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活动检查组:

组 长:于孝廷、窦乐江

副组长:朱爱青、王维兴、潘学海、马骥、房泽海、杜元刚、谢宜刚、张树礼

成 员:白坤海、司志远、周青振、刘长骞、张汝芳、孙扬、张树旗、娄和忠、李存富、朱琳

职 责:

1.负责课堂教学秩序与教师教学规范等检查;

2.负责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教室卫生状况、学生不文明现象等检查;

3.负责学生起床、早操、公寓秩序检查,从源头上治理学生迟到和在教室就餐等现象;

4.负责对系(院)教学秩序管理检查;

5.负责汇总和通报学风建设检查情况。

(二)系(院、升学办)活动检查组:

组 长:系(院、升学办)主任(院长)

副组长:系(院、升学办)副主任(副院长)

成 员:系(院、升学办)、教育教学部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系(院、升学办)学风检查和督导;

2.负责对学风存在问题的整改;

3.负责对学风建设的考核与奖惩。

四、活动方式

(一)专项检查

本次活动建立学院检查、系(院)检查、教育教学部检查和班级检查四级检查体系,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将通报到具体的系(院)班级和学生,处理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改进不大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将按照学生管理有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学院检查主要由教务科研处和团委学生处负责,每天由一名处长(副处长)带队,教务和学生部门各一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系(院)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安排表见附件)。

系(院、升学办)、教育教学部和班级检查由各系(院、升学办)负责安排。

(二)检查通报

1. 学院检查每日进行,由负责人规定集合时间和地点,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的方式进行。各负责人将检查的结果在每日17:00前发送秘书长,秘书长进行汇总,每周在办公平台上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各系(院、升学办)年度绩效考核。

2.各系(院、升学办)、教育教学部和班级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以普查为主的方式进行自查。检查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限期整改,并与集体和个人考核挂钩。

五、活动安排(4月9日-7月6日)

(一)动员部署:(4月9日-10日)

召开系(院、升学办)主任(院长)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检查整顿阶段:(4月11日-5月15日)

1.各系(院、升学办)学习制度、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突击整改;

2.学院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程检查、指导、处理和反馈;

3.各系(院、升学办)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如承诺活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文明竞赛等。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7月5日)

1.继续整改提升;

2.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3.各系(院、升学办)、部门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总结表彰:(暑假前)

1.各系(院、升学办)及部门进行总结;

2.全院“学雷锋树新风促学风”活动总结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各工作组、系(院、升学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措施,全力组织好本次活动,为创建良好的学风打下坚实基础。

2.各系(院、升学办)要将活动作为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3.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升学办)要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活动时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好全时段覆盖管理,彻底扭转学生上课迟到、课堂秩序混乱、不守纪、不文明现象,着力建成有利于形成优良校风和学风的长效机制,为迎接人才培养评估,创设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学院内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学院学风建设活动检查安排表

2.学院学风建设检查记录表

“学雷锋树新风促学风”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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