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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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规则

1、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维护。凡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登帐,并要保持帐物相符。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违反者,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停止其使用。

3、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实验实训室里的一切物资,均由使用人员向实验实训室保管人员领取或借用,特别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品和贵重金属等,应有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实验实训在进行中,实验实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离开时,应交待其他同志照管并讲明注意事项。

6、实验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安静。

7、未经室领导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实训室内做实验实训。

8、凡到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的人员,都要接受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9、实验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各种电器烧烤食物、取暖;不得在实验实训室内用餐。

10、熟悉水、电、气管理及开关,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气源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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